自2026年8月28日起,武汉市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将优先推行现房销售模式。这一政策出自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、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及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》实施意见。根据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,需制定现房销售方案,并报市住房管理部门备案,随后按该方案组织销售。
针对现房定金销售行为,实施意见也作出了规范。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,须制定定金销售方案并报市住房管理部门备案,同时市房产交易中心将在项目主办银行开立定金监管账户。定金销售方案需明确项目基本信息、销售价格、定金收取标准、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现房定金销售时,应通过销售现场或互联网平台集中公示《营业执照》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》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《定金销售方案》《购房定金合同(示范文本)》及销售人员信息等资料。其中,《购房定金合同(示范文本)》由市住房管理部门牵头制定。